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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供应商救济渠道( *** 采购供应商救济渠道)

导读目录:

公开招标的组织形式是分散采购吗?

*** 采购包括两种重要的分类,分别是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其中纳入国家 *** 采购集中目录的工程、服务和货物,需要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然而分散采购是在 *** 采购的范畴内,是指采购人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进行的非集中采购。條萊垍頭

分散采购的方式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 ***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这些方式在分散采购和集中采购下都是通用的,具体操作要求上没有任何差别,比如该公告的信息必须进行公告,且招标信息应发布在财政部门指定的 ***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頭條萊垍

分散采购相对于集中采购而言,它主要是解决采购人的急需、小额、特殊要求及专用产品(项目)的采购问题,所以实施分散采购有利有弊。

优点:一是能满足采购人特殊需求;二是采购人能随时适应市场变化,购买急需、个性化产品;三是能充分发挥采购人主观能动性,强化采购主体责任;四是采购人对市场反映及时,与供应商建立相对稳定的供应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有价格优势。

缺点:一是不能形成规模优势,难以发挥 *** 采购政策功能;二是重复采购多,浪费行政效能;三是多为零星采购,难以获得批量采购的价格优惠;四是采购主体较多,权力分散,难以有效监管,易产生舞弊现象。條萊垍頭

根据国办发【2015】63号文的规定, *** 采购活动均必须在统一场所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条件下组织开展。此外在采购合同、供应商救济渠道、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和承担的法律责任方面,分散采购与集中采购并无二致。不同的当事方,行使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在实施采购活动时,必须按法规要求,将采购项目应该公开的采购信息在 *** 采购监督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包括采购信息公告、更正(变更)公告、评审(中标)结果、合同及采购文件等。有关分散采购的更多招标信息可以使用剑鱼标讯查看。頭條萊垍

灾民救助条例?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了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垍頭條萊

第二条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 *** 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

第三条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 *** 行政领导负责制。

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頭條萊垍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或者人民 *** 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人民 *** 安排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條萊垍頭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协助人民 *** 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国家鼓励和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條萊垍頭

第六条 各级人民 *** 应当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 *** 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第七条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救助准备垍頭條萊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队伍;條萊垍頭

(三)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物资、设备;條萊垍頭

(四)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和灾情信息的报告、处理;

(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等级和相应措施;垍頭條萊

(六)灾后应急救助和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措施。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装备。

第十条 国家建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制度,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全国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库规划,并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 *** 和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县级人民 *** 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頭條萊垍

启动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或者应急响应,需要告知居民前往应急避难场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或者人民 *** 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方式,及时公告应急避难场所的具体地址和到达路径。條萊垍頭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加强自然灾害救助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 *** 的自然灾害信息员。頭條萊垍

第三章 应急救助垍頭條萊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或者人民 *** 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启动预警响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頭條萊垍

(一)向社会发布规避自然灾害风险的警告,宣传避险常识和技能,提示公众做好自救互救准备;

(二)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疏散、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人员和财产,情况紧急时,实行有组织的避险转移;

(三)加强对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乡村、社区以及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頭條萊垍

(四)责成民政等部门做好基本生活救助的准备。

第十四条 自然灾害发生并达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 *** 或者人民 *** 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垍頭條萊

(一)立即向社会发布 *** 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

(二)紧急转移安置受灾人员;

(三)紧急调拨、运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和物资,及时向受灾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四)抚慰受灾人员,处理遇难人员善后事宜;

(五)组织受灾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六)分析评估灾情趋势和灾区需求,采取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措施;

(七)组织自然灾害救助捐赠活动。垍頭條萊

对应急救助物资,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优先运输。

第十五条 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期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或者人民 *** 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十六条 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受灾地区县级人民 *** 民政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 *** 和上一级人民 *** 民政部门报告。

自然灾害造成特别重大或者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受灾地区县级人民 *** 民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报告国务院。

第十七条 灾情稳定前,受灾地区人民 *** 民政部门应当每日逐级上报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等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條萊垍頭

灾情稳定后,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 *** 或者人民 *** 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评估、核定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頭條萊垍

第四章 灾后救助條萊垍頭

第十八条 受灾地区人民 *** 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 *** 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

受灾地区人民 *** 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垍頭條萊

第十九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 *** 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垍頭條萊

受灾地区人民 *** 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條萊垍頭

第二十条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 *** 民政等部门审批。頭條萊垍

第二十一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 *** 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頭條萊垍

受灾地区县级人民 *** 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 *** 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 *** 民政部门备案。垍頭條萊

第五章 救助款物管理垍頭條萊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民政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分配、管理并监督使用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负责调拨、分配、管理自然灾害救助物资。

第二十三条 人民 *** 采购用于自然灾害救助准备和灾后恢复重建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依照有关 *** 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组织实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中涉及紧急抢救、紧急转移安置和临时性救助的紧急采购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自然灾害救助款物专款(物)专用,无偿使用。

定向捐赠的款物,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 *** 部门接受的捐赠人无指定意向的款物,由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救助;社会组织接受的捐赠人无指定意向的款物,由社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自然灾害救助。條萊垍頭

第二十五条 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应当用于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的恢复重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以及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等项支出。

第二十六条 受灾地区人民 *** 民政、财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所接受的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及其使用情况。

受灾地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和使用情况。頭條萊垍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 *** 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 *** 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民政、财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迟报、谎报、瞒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造成后果的;

(二)未及时组织受灾人员转移安置,或者在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组织恢复重建过程中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條萊垍頭

(三)截留、挪用、私分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

(四)不及时归还征用的财产,或者不按照规定给予补偿的;垍頭條萊

(五)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得的款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抢夺或者聚众哄抢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垍頭條萊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开展生活救助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防灾、抗灾、救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垍頭條萊

低保户第三方核查方案?

没有。自有年度核查。

各街道、乡镇同步开展社区和农村低保救助对象认定工作,同步开展特困人员认定年度复核工作,全面开展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和调整生活自理能力认定类别及照料护理标准档次,切实做到精准认定、准确评估。同步开展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工作,并录入信息系统。加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力度,动员和组织入住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对暂时不能入住的,帮助其选好照料服务人,压实照料服务责任。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访视,重点跟踪关注高龄、重度残疾人等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垍頭條萊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 1 条 本细则依社会救助法 (以下简称本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本法第四条之一项之当年度一定金额及第二项之更低生活费,中央、直辖市主管机关应于前一年九月三十日前公告之。

第 3 条 本法第五条第二项第二款所定特定境遇单亲家庭,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独自扶养未满十八岁未婚仍在学子女之家庭: 一、配偶死亡。

二、配偶失踪,经向警察机关报案协寻未获,达六个月以上。

三、经法院判决离婚确定或因受家庭暴力已完成协议离婚登记。

四、因受家庭暴力,已提起离婚之诉。

五、配偶处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处分一年以上,且在执行中。 申请人有前项各款情形之一,且独自扶养十八岁至二十五岁在国内就读属于本法第五条之三之一款规定学校子女,或独自照顾无生活自理能力身心障碍子女者,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得视实际需要及财政能力,认定其为特定境遇单亲家庭。垍頭條萊

第 4 条 本法第五条第二项第三款所称无扶养能力,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动产及不动产未超过中央、直辖市主管机关公告当年度一定金额者:

一、列册低收入户。

二、罹患严重伤、病,必须三个月以上之治疗或疗养致不能工作。

三、独自照顾特定身心障碍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或受扶养亲属,致不能工作。頭條萊垍

四、身心障碍致不能工作。 五、依就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失业认定或依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办理失业再认定,并取得失业认定证明。 本法第五条之三第四款及前项第三款所定特定身心障碍及特定病症之范围,如附表一及附表二。

第 5 条 本法第五条之三年龄之计算,以调查当时之实足年龄为准。

第 6 条 依本法第十条第二项、第十三条或第十四条规定办理之调查及访问,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应予以记录,并建立个案辅导资料。

第 7 条 本法第十三条所定之调查,应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完成,分类列册登记,如有异动,应随时变更。

第 8 条 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依本法第十五条之一项规定对低收入户中有工作能力者辅助其自立时,得转介各相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配合办理。 经依规定予以辅助仍不能适应者,得调整之;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调整者,不予扶助。條萊垍頭

第 9 条 依本法第十八条或第二十一条申请医疗补助或急难救助者,应备齐申请表件,检同相关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乡 (镇、市、区) 公所提出,转户籍所在地主管机关申请之。但遇有急迫情形者,得由户籍所在地主管机关查明先行办理救助,再行补送有关表件。

第 10 条 本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户内人口,指同一户籍并共同生活者;所称失业,指依就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失业认定或依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办理失业再认定,并取得失业认定证明者;所称入营服役,指应征集召集入营服兵役或替代役现役者。

第 11 条 本法第二十四条所称当地乡 (镇、市、区) 公所,依下列情形定之: 條萊垍頭

一、有户籍者:为户籍所在地之乡 (镇、市、区) 公所。 二、户籍不明者:为路倒或尸体发现地之乡 (镇、市、区) 公所。 前项情形,应行办理葬埋之机关,认有必要时,得协调尸体所在地之乡 (镇、市、区) 公所协助办理。 乡 (镇、市、区) 公所办理葬埋时,应将所知死亡者之性别、身世、出生与死亡年月日、埋葬地点及死亡原因列册登记保存;户籍不明者,并应将其照片、身体特征或其他足资辨识之资料列册登记保存。 协助办理葬埋之乡 (镇、市、区) 公所,应将前项列册登记保存资料,送原请求协助乡 (镇、市、区) 公所保存。垍頭條萊

第 12 条 私人或团体赞助社会救助事业捐赠之土地、财物,得依有关税法规定申请减免税捐。 依本法办理社会救助事业,非以营利为目的者,得依有关税法规定申请免征税捐。

第 13 条 本法第四十四条之一第二项所称公开征信,指将接受之捐赠之基本资料及办理情形,至少每三个月于网际网路、机关 (构) 发行之刊物或新闻纸公告。 前项基本资料,包括姓名、金额、捐款日期及指定捐赠项目。 頭條萊垍

第 14 条 本细则自发布日施行。

自然灾害农民受灾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四章灾后救助

第十八条受灾地区人民 *** 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 *** 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條萊垍頭

受灾地区人民 *** 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頭條萊垍

第十九条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 *** 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受灾地区人民 *** 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二十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 *** 民政等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 *** 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垍頭條萊

受灾地区县级人民 *** 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 *** 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 *** 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章救助款物管理頭條萊垍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民政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分配、管理并监督使用情况。垍頭條萊

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负责调拨、分配、管理自然灾害救助物资。條萊垍頭

第二十三条人民 *** 采购用于自然灾害救助准备和灾后恢复重建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依照有关 *** 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组织实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中涉及紧急抢救、紧急转移安置和临时性救助的紧急采购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自然灾害救助款物专款(物)专用,无偿使用。

定向捐赠的款物,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 *** 部门接受的

采购数据包括哪些?

采购数据是指在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经过采集、处理的数据 *** 。

采购数据包括采购的预算数、追加数、执行数;各类采购对象的预算数与执行数等。

1、采购项目数据库。

采购项目数据库包括采购项目情况、进展情况、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废标或失败情形及原因;采购项目的属性情况等。

2、采购监管数据库。

采购监管数据包括采购法规、采购的地方性法规,各级监管部门出台的采购实施细则、制度、规定,各级采购的目录与限额标准。

3、采购 *** 机构数据库。

采购 *** 机构数据库包括各类采购 *** 机构基本情况、采购 *** 机构 *** 业务情况、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及供应商对采购 *** 机构的评价情况、监管部门对采购 *** 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等。

4、采购供应商资料数据库。

采购供应商资料数据库包括各类供应商可以公开的基本信息资料。

5、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库。

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库与评审专家库有一定的区别,它多了参与情况评审专家履职情况、回避情况、评价情况和处罚情况数据等。

6、采购救济数据库。

采购救济数据库包括各类采购 *** 机构答复询问、质疑情况,各级监管部门对投诉处理的决定和行政复议的决定资料。頭條萊垍

7、采购绩效评价数据。垍頭條萊

采购绩效评价数据包括各种采购方式下和各类采购对象的采购项目的绩效评价数据、购买服务项目服务对象的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价、社会对采购项目总体评价情况等。

8、采购业务资料数据库。

采购业务资料数据库包括其他的一些不好归类的采购资料数据情况等。垍頭條萊

企业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

(一)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优抚安置、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公共交通运输、三农服务、环境治理、城市维护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二)社会管理 *** 。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社会工作服务、法律援助、扶贫济困、防灾救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安置帮教、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公共公益宣传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三)行业管理与协调 *** 。行业职业资格和水平测试管理、行业规范、行业投诉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垍頭條萊

(四)技术 *** 。科研和技术推广、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会计审计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頭條萊垍

(五) *** 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战略和政策研究、综合性规划编制、标准评价指标制定、社会调查、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监督检查、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财务审计、咨询、技术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后勤管理等领域中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頭條萊垍

(六)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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