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现金捐赠的税务处理的话题受人关注,并且与之相关的捐赠支出的税务处理同样热度很高。今天,康晓百科便跟大家说一说这方面的相关话题。

现金捐赠的税务处理(捐赠支出的税务处理)

导读目录:

接受捐赠的材料,怎样会计处理?

接受捐赠进行的会计处理:

1、接受股东捐赠时: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接受货币资金捐赠时: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3、接受非货币资金捐赠时:借:原材料 贷:递延税款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其中,递延税款需要按比例转为“应交税金”。 企业接受捐赠后,捐赠方提供了税务发票,则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接受捐赠如何做帐,要交税吗?

(一)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帐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 *** 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 从上述的规定可以看出,由于以前的会计准则将捐赠列入“资本公积”而没有列入收入,税法因此才有这个规定要计税。

另外,“待转资产价值”是个过渡科目,原本是为外商投资企业准备的,结果现在内资的也拿过来用了。

按45号文件的说法,捐赠固定资产折旧也是可以扣税的,这点与所得税条例不同。因此,按45号文件,就没有递延税了,按条例执行则有递延税的问题。 什么是捐赠 捐赠,动词,就是指没有索求地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予别人。

非营利组织在提供捐赠时,应在提供捐赠或作出无条件捐赠承诺的期间确认为费用,并同时减少资产或增加负债,其具体处理主要取决于利益给予的形式。

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的无偿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资产捐赠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人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根据如上规定,其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接受捐赠时: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或,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递延税款

交纳所得税后,将“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转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现举例说明之。某企业1999年12月底接受捐赠设备一台,价值10万元。预计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折旧。使用4年后 *** ,收款3万元。

接受捐赠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1000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67000

递延税款33000

上缴所得税税款时:

借:递延税款33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000

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67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7000

固定资产 *** 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20000

累计折旧80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

借:银行存款3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3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10000

贷:营业外收入10000

由于企业接受捐赠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一般没有到期清理 *** 现象,故其会计处理与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前两步处理相同。这里,不再赘述。

捐赠企业的会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条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商业企业包括外购商品)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企业对外捐赠,除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对外捐赠现金,要看接受捐赠的对象是谁?如前所述,企业捐赠现金的受赠者为通过中国境内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直接列支于“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账户。由于纳税人超过部分则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这就存在年末计算调整问题。现举例说明如下。

1.甲公司开出现金支票一张,款项500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2.年末,甲公司利润总额为500000元。假设不存在其他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

(1)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500000+50000=550000(元)

(2)计算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

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550000×3%=16500(元)

(3)将调整后所得额减去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计算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550000-16500=533500(元)

(4)按33%计算交纳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533500×33%=165053(元)

借:所得税165053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65053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企业直接向受赠人(或非公益性单位)进行的捐赠,同样列支于“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账户,但不予扣除。在期末计算所得税时,直接将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算交纳所得税。(

内部捐赠同正常捐赠一样,关键是要确定公允价值!参考上面执行。

捐赠做账需要什么凭证?

捐赠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捐赠票据是捐赠人对外捐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捐赠款项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接受捐赠时如何作帐?

  旧会计准则记入“资本公积”,新会计准则记入“营业外收入”。  (一)要交所得税。  (二)旧会计准则账务处理  1、接受现金捐赠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2、企业接受原材料、包装物等捐赠  借:原材料(或包装物等)  贷:递延税款(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与现行税率的乘积)  贷:资本公积(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  按税法规定,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无需交所得税,但前提条件是接受捐赠的资产不能进入成本费用,不能作为扣除项目。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消耗原材料等应该进入成本或费用,这样导致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增加一部分。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会计利润就必须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为了将不允许扣除项目调整出去,企业应该在接受捐赠时就将此部分计算出来需纳税调整的金额,需调整金额与税率的乘积即为“递延税款”科目应反映的金额,以备将来交纳时冲销。  3、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捐赠  借:固定资产(确定的入账价值)  贷:递延税款  贷:资本公积  贷:银行存款(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二)新会计准则账务处理  按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将接受捐赠的非货币资产的含税价值扣除应交所得税后的金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将应交所得税金额转入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即:  借:固定资产等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营业外收入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帐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证的,按凭证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字串7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帐价值。

接受捐赠的收入是免税收入吗?

接受捐赠的收入不是免税收入。

  新准则下企业接受捐赠的税务处理:

  由于新会计准则将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与税法对企业接受捐赠的处理保持了一致,所以,一般情形下,企业无需再对接受捐赠资产进行纳税调整。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对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照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确定的价值存在差异,则必须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对因企业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弥补亏损后的数额较大,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可在不超过5 年内的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交所得税。

  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收入金额不大,则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此外,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对接受捐赠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可按税法规定结转销售成本、计提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额。

捐赠收入如何交税?

捐赠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国税发[2003]45号文件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企业接受捐赠按以下规定执行:1、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帐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占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 *** 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扩展资料: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保险企业1.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的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扣除。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和2013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接受的捐赠收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再进行调增纳税所得额。目前《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法律法规明确废止,但实务中很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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