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有什么不同?
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含义不同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而普通商标则不需要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也不需要享有较高声誉。认定或者获取方式不同普通商标一般是商标局认定,而驰名商标有时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或法院的判定。保护强度不同普通商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驰名商标一旦认定,就享有了特别的法律保护。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与其独创性和显著性而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注册;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在注册阶段的保护,二是在注册后发生商标侵权阶段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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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牌产品与驰名商标有什么区别吗?
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含义不同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而普通商标则不需要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也不需要享有较高声誉。认定或者获取方式不同普通商标一般是商标局认定,而驰名商标有时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或法院的判定。保护强度不同普通商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驰名商标一旦认定,就享有了特别的法律保护。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与其独创性和显著性而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注册;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在注册阶段的保护,二是在注册后发生商标侵权阶段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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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有什么不同?
驰名商标与名牌的区别
驰名商标和名牌是不同领域的两个不同概念。具体来讲,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是个法律的概念,它的产生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由司法机关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目的在于解决商标权利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进展,各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也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使驰名商标在解决国际间商标权利纠纷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而名牌则是一般公众对那些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的俗称,它是经过民间团体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评定产生的,它的目的是授予企业的一种荣誉,而不具备任何的法律地位,也不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
根据《商标法》和56号令的规定,驰名商标除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外,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标上注册或使用其驰名商标。在驰名商标具有较强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将其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
在现代社会,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已不仅仅注重质量、外观等,而且讲究品位、时尚,代表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因此,在科技日益发达、知识信息不断膨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商标本身蕴藏着巨大的无形资产,是企业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
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通过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对于制止社会上乱评名牌的活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芙蓉王”、“白沙”驰名商标作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无形资产,是湖南烟草业的宝贵财富,湖南烟草的广大员工,特别是工业企业的员工,应该自觉运用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的无形资产,积极的宣传和保护好驰名商标。这对于维护湖南烟草业稳定、促进湖南烟草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名牌产品与中国驰名商标的区别和联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企业逐步认识到实施名牌战略对提高声誉、增强竞争能力的极端重要性。目前,国家对名牌的权威认定有“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两种方式,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般而言,“中国名牌产品”必须具有市场知名度高的商标,同样,驰名商标的载体——产品必须是质量过硬、具有竞争优势。一些产品,如鄂尔多斯牌羊绒衫等既是中国名牌产品,又具有中国驰名商标的称号。这两种荣誉在彼此认定过程中也具有互相的参考价值。
但是,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在很多方面有明显的区别:
二者的法律依据和实施部门不同。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依据该法律制定的“商标法实施细则”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企业的驰名商标必须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提出申请,经认定后才为驰名商标并享有驰名商标的各项权利。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
二者的内涵不同。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由此可以看出,驰名商标的内涵是商标,而名牌产品的内涵是具体产品。
二者的对象不同。驰名商标的认定对象既包括国内企业的注册商标,也包括外国企业在华注册的商标,而名牌产品的评价仅限于我国企业的产品,不受理使用国(境)外商标的产品的申请。
二者的评价机制不同。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新出台的《驰名商标认定和审议办法》规定:驰名商标将从企业的一种荣誉变成法律保护手段,不再由国家组织进行批量评比认定。这一新规定的出台意味着驰名商标批量评定的历史已经成为过去。而《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公布开展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产品目录。凡不在当年评价目录内的产品申请不予受理。
二者的认定条件不同。驰名商标的构成要件为: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使用范围的相关材料;关于该商标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该商标在中国或其他国家或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既往记录材料;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范围等有关材料。而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重点为:实物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产品所执行标准水平;企业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企业的售后服务体系和顾客满意程度等指标必须在全行业中位居前列。
二者的认定的后果不同。驰名商标被确认后,可以得到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认定驰名商标是解决商标侵权纠纷中一种法律保护手段,它采用的是“个案认定”与被动保护的原则。已获得驰名商标的产品如果遇到侵权纠纷,可将驰名商标作为受过保护的记录,提交给商标局进行仲裁。按《驰名商标认定和审议办法》的规定,离开侵权纠纷,驰名商标对该企业没有任何意义。而中国名牌产品的评定则主要是为授予企业一种荣誉,属于国家奖励机制的一部分。
任何企业度应该认识到:名牌产品是驰名商标形成的基础,而驰名商标认定则是名牌产品寻求法律扩大保护的必经之路。一、 享受的期限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是永久性的称号,一经获得该称号的品牌将永久性地享有该称号。
中国名牌则是三年期限,获得中国名牌称号三年之后荣誉将会取消,如果想继续获得该称号要重新参加评选。
二、 评选的部门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评选的,在权威性上是更高的。
中国名牌是由中国名牌战略委员会评选的(中国名牌战略委员会是非常设机构)。
三、 国际范围内认可程度和保护政策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法律认可的概念,是受《保护工业产权巴黎权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公约的特殊保护。
中国名牌则只在国内受到保护。
四、 认定法律依据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依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国名牌则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吕管理办法》。
五、 认定的程序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是商标局和商评委认定驰名商标遵循行政裁定程序,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遵循民事审判程序,且商标局和商评委的认定不是终局裁定,仍要接受司法监督。
中国名牌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则是由省、区、市质检局掌握,最后的初选、征求意见和公布工作由“名推委”在质休总局的指导下进行,其评价结果不受司法监督。
名牌的基本含义
名牌及名牌的创建是近几年来国内营销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本文在综合分析国内、外学者有关名牌的观点和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提出“名牌”的操作性定义,同时对名牌创建的实质作了系统的分析和论述。本文认为,名牌是指在产品类别中长期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品牌;创建名牌的实质是建造消费者记忆中关于品牌的知识,具体地说就是建立品牌名字与产品类别、产品评价、和其他独特概念的联想。
或许因为“名牌”是一个新的概念,或许因为国外没有相应的定义可以参考、引用,所以国内许多学者都试图给它下定义或给予某种解释。例如,“名牌是能引人注意、带来利益并产生价值的牌号[1]。”“名牌就是知名的、著名的、驰名的牌子。……从法学的角度讲,名牌是一种知识产权。……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名牌又是与企业的有形资产相对应的无形资产[2]。”“所谓名牌,简言之,即驰名品牌,也即在市场上具有广泛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品牌或商标[3]。”“所谓名牌,就是在较大范围内为大家一致公认的某个更好的牌子[4]。”等。除了直接给“名牌”下定义之外,有些学者还试图通过给“名牌”规定一些限制条件,或指出名牌应当具备的特征来界定名牌。例如,
刘乐山(1996)主张,作为名牌,至少要具备以下条件:
①有登记注册的商标和商号;
②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有足够的保证;
③为广大消费者所熟悉;
④具有超常的市场占有率;
⑤具有超常的产权价值;
⑥有公众肯定倾向的客观依据或权威机构公正的正式认定[5]。
周民良(1997)认为,名牌产品具有以下8个基本特征:
①拥有广大而稳定的消费者群体。
②拥有较大的市场占有份额,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较高。
③拥有从产品开发到市场销售的独特运作方式。
④拥有强大的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
⑤产品的高质量得到消费者的普遍认同。
⑥拥有较高的盈利水平。
⑦名牌商标都具有相当高的价值。
⑧拥有名牌产品的企业都十分注意维护名牌的形象与信誉[6]。
陆娟(1996)指出,被市场公认的名牌一般具有
①高品质性、
②高特色性、
③高知名度、
④高信誉度、
⑤高覆盖率和
⑥高附加价值这六大特征[7]。
在钟育赣、万万(1998)看来,名牌有四个特征:
①较高的知名度。
②较高的美誉度。
③较大的市场份额。
④较大的信誉价值[8]。
王静(1996)认为世界名牌具有5个基本特征:
①较大的市场占有份额,
②较高的超值创利能力,
③较强的出口能力,
④商标具有较广泛的法律效力和不断投资的支持,
⑤商标具有较强的超越地理和文化边界的能力[9]。
黄国珍(1996)认为名牌具有
①高品质、
②高知名度、
③高市场占有率等特征[10]。
综上所述,大多数学者普遍认同名牌应该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
①高市场占有率,
②高知名度,
③高品质。
对这三个特征进行分析之后,不难发现,高知名度和高品质是名牌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名牌的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名牌必须是高知名度和高品质的;相反,高知名度和高品质的品牌并不一定是名牌。例如在我国曾经因大量的广告投入而产生高知名度的品牌如巨人脑黄金和秦池酒等,实际上都称不上名牌。至于品质好而不是名牌的产品,那就更是不乏其例,只不过说出来也没有人知道罢了。
在三个主要特征中,“高市场占有率”比较接近成为名牌的必要而充分的条件,只要加上定语“长期具有”即“长期具有高市场占有率”就成为名牌的充分必要条件。原因有二:首先,名牌都是高市场占有率的。想一想那些被人们称之为名牌的品牌如海尔、长虹、诺基亚、奔驰、柯达、可口可乐、IBM等,他们的主产品哪一个不是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的;其次,长时间获得高占有率的品牌一般都是名牌。名牌具有人为规定的特点,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人们往往将使用者众的品牌当作名牌。也就是说高占有率的品牌往往被认为是名牌。另一方面,长时间具有高占有率,说明该品牌具有高知名度、高品质等特征。因为高占有率意味着在相应的产品领域,有较多的消费者购买、使用该品牌,因此知道该品牌的人自然也就不少,知名度也就比较高;而长时间拥有高占有率则意味着有许多消费者反复购买、使用该品牌,意味着消费者对品牌是忠诚的,意味着该品牌得到更多消费者的认可,还意味着该产品品质是高的,至少该产品品质会被消费者认为是高的,因为消费者不会购买特别是不会重复购买他们认为品质不好的产品。
由上述分析可见,所谓“名牌”是指在某产品类别中长期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品牌。这里需要解释两点,一是名牌应该的“长期”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品牌,换言之,如果因某种原因获得暂时高占有率的品牌,不能算是名牌,因为它很快又会在市场中变成微不足道的品牌。只有那些能够长期立足于市场的品牌,才可能成为名牌。二是在“市场占有率”一词中,市场是定语,用来修饰占有率。也就是说,占有率是相对市场而言的。市场有大有小,有地区的、有全国的、也有全球的,所以名牌也有地区、全国或全球的。某个地区的名牌,不一定是全国名牌;同样,国家级名牌,不一定是国际名牌。反过来,一个国家级名牌也可能不是某地区的名牌。
上述关于“名牌”的定义严格地说,它只是一个操作性定义,但是,用“市场占有率”为标准来甄别“名牌”与普通品牌,这比起由若干专家、学者或 *** 官员来遴选“名牌”要客观、公正、科学得多。因为“名牌”是在市场锻造出来,“名牌”存在于广大消费者心中。市场占有率能够客观地反映了一个品牌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而专家评选只反映某些专家的意见。
1.(名牌儿)出名的牌子
例子:她的衣服是名牌。| 名牌商品 | 名牌大学
2.写着人名的牌子;标明物品名称等的牌子
例子:席位摆放着代表们的名牌。
名牌是知名品牌或强势品牌,人们研究品牌,正是为了帮助企业创立名牌,利用名牌,我们希望通过对名牌的研究使人们充分意识到名牌的作用,形成名牌意识。名牌的伟大作用是在它的名牌效应,名牌以此为基点,带领着产品、企业、社会进步、发展。名牌作为企业资产在市场开拓,资本扩张,人员内聚等方面都会给企业带来影响,使企业拥有成功的法宝。
来源:康永盛世
名牌是指有名的品牌,通常具备以下要素:
(1)在相关公众中的知晓程度较高;
(2)品牌使用持续时间较长;
(3)品牌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较长、程度高、地理范围广;
(4)曾作为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受到保护;
(5)已成为注册商标;
(6)其他因素。
对名牌理解的四大误区:
一是把名牌产品与名牌等同化。
再好的名牌产品都有过时的时候,因为大多数产品皆有生命周期;而真正的名牌却越老越值钱,名牌是一个符号。企业努力创的应该是品牌,而不是产品。
二是把地方名产等同于名牌。如“北京烤鸭”就不是名牌,而属地方名土特产,它没有商标、商号,只是一种产品,谁都可以套用;而“全聚德”则是名牌、商号,是独一无二的。
三是片面强调名牌的知名度,而忽视名牌的信任度和美誉度。
1998年秦池酒厂以3.2亿元夺得中央电视台广告标王,但最终的失败表明,秦池只考虑了产品的知名度,而忽略了其信任度和美誉度,因为当地酒的产量远远不够,秦池不得不大量去勾兑从四川拉来的白酒。如中国中佳信集团的贝雅诗顿化妆品一样不但有知名度\美誉度并向奔驰的社会地位一样是人类尊贵的象征!这才是名牌!
四是片面认为中小企业不能搞名牌。
名牌也是一个不断淘汰的过程,它是动态的。海尔1985年开始搞名牌时,只是一个亏损147万元的小企业,但张瑞敏靠“砸冰箱”砸响了牌子,提高了知名度、信任度和美誉度,不失为创名牌的聪明之举。
定义 品牌标志,是指品牌中可以被认出、易于记忆但不能用言语称谓的部分——包括符号、图案或明显的色彩或字体,又称“品标”。 要素 品牌标志与品牌名称都是构成完整的品牌概念的要素。品牌标志自身能够创造品牌认知、品牌联想和消费者的品牌偏好,进而影响品牌体现的质量与顾客的品牌忠诚度。 视觉语言 品牌标志是一种“视觉语言”。它通过一定的图案、颜色来向消费者传输某种信息,以达到识别品牌、促进销售的目的。品牌标志自身能够创造品牌认知、品牌联想和消费者的品牌偏好,进而影响品牌体现的品质与顾客的品牌忠诚度。因此,在品牌标志设计中,我们除了最基本的平面设计和创意要求外,还必须考虑营销因素和消费者的认知、情感心理。 (来源:上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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