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高温条件下户外工作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以下是相关的主要规定:

国家对高温户外工作有哪些规定

1. 高温津贴:

- 当气温达到一定标准时,劳动者有权获得高温津贴。例如,在铜川市,高温津贴的标准是在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每人每天25元。

2. 工作时间限制:

- 当日更高气温达到40℃及以上时,应当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

- 日更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更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 日更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3. 防暑降温措施:

- 用人单位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比如提供清凉饮料、改善通风条件、设置遮阳设施等。

- 当劳动者作业地点气温高于37℃时,企业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

4. 职业健康监护:

- 患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不应被安排从事高温工作。

- 如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中发生中暑情况,并因此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因抢救无效死亡,将被视为工伤处理。

5. 高温津贴与更低工资:

- 高温津贴不属于更低工资的一部分,不应计入更低工资计算中。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也明确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执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注意,各地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请以当地实际政策为准。